一、评定对象:已注册的我院在校生。
二、评定内容:奖学金等级 =85%学业成绩+15%综合测评
三、计分方法:
1、学业成绩计分方法
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上一学年或学期的各科成绩单,班委负责计算学生学业成绩总分,并填入学生个人信息表。计算公式为:
学业成绩总分=85×质量绩点最终分/4
质量绩点最终分=∑(质量绩点×学时学分)/∑(学时学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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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数 |
等级 |
质量绩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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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~100 |
优秀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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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~89 |
良好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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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~79 |
中等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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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~69 |
及格 |
1 |
学生所修课程的学时学分参见《山西大同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》。
2、综合测评计分方法
综合测评满分为15分,可以累积但不能超过满分值。测评内容包括承担的职务工作、学生参加的各项活动或竞赛以及受到的各种表彰。
五、结果公布:最终结果在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公布。
六、附录: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网站主要内容。
表2 学生综合测评计算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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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 |
评定内容 |
分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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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 |
校学生会及团委主要干部、干事 |
1;0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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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学生会及团委主要干部、干事 |
2;1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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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长及班级主要干部 |
2;1 | |
|
学生社团、重要活动的组织者或干事 |
1;0.5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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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计: 分 分值由院团委副书记确定,此项不累加以最高值计算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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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赛 |
参加校级(正规比赛)以上竞赛者。 |
0.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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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国家级以上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 |
5;4;3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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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省级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 |
4;3;2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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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校级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 |
3;2;1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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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计: 分 包括文艺、科技、学生作品竞赛。以获奖证书为准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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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 |
参加校级(校园文化节)各项活动者。 |
健美操0.8;大合唱0.5; 个人:0.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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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院级各种活动者。 |
0.2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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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班级各种活动者。 |
0.1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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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校级以上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;优秀奖 |
3;2;1;0.5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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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院级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 |
1;0.8;0.5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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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班级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 |
0.5;0.3;0.2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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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计: 分 包括文艺、科技、学生作品竞赛。以获奖证书为准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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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彰 |
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|
政府奖3;其他奖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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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到校级表彰 |
党政部门奖2;其他奖1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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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到班级、院级表彰 |
学院党政部门奖1;其他0.5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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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计: 分 包括各种荣誉、道德风尚。以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为准。 | ||
注:①获奖必须提供证书。多人获奖者要注明出处,参与者为项目负责人的一半分数。②参加活动者由活动组织方提供证明材料。③为学院提供各种服务活动的累积不超过0.5分;参加活动以最高分为准,不累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