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3-09-17 15:35:38 阅读次数:

一、评定对象:已注册的我院在校生。

二、评定内容:奖学金等级 =85%学业成绩+15%综合测评

三、计分方法:

1、学业成绩计分方法

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上一学年或学期的各科成绩单,班委负责计算学生学业成绩总分,并填入学生个人信息表。计算公式为:

学业成绩总分=85×质量绩点最终分/4

质量绩点最终分=∑(质量绩点×学时学分)/∑(学时学分)

表1 原始成绩对应的质量绩点

分数

等级

质量绩点

90~100

优秀

4

80~89

良好

3

70~79

中等

2

60~69

及格

1

学生所修课程的学时学分参见《山西大同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》。

2、综合测评计分方法

综合测评满分为15分,可以累积但不能超过满分值。测评内容包括承担的职务工作、学生参加的各项活动或竞赛以及受到的各种表彰。

五、结果公布:最终结果在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公布。

六、附录: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网站主要内容。

表2 学生综合测评计算方法

项目

评定内容

分值

职务

校学生会及团委主要干部、干事

1;0.5

院学生会及团委主要干部、干事

2;1

班长及班级主要干部

2;1

学生社团、重要活动的组织者或干事

1;0.5

小计: 分 分值由院团委副书记确定,此项不累加以最高值计算。

竞赛

参加校级(正规比赛)以上竞赛者。

0.3

获国家级以上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

5;4;3

获省级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

4;3;2

获校级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

3;2;1

小计: 分 包括文艺、科技、学生作品竞赛。以获奖证书为准。

活动

参加校级(校园文化节)各项活动者。

健美操0.8;大合唱0.5;

个人:0.3

参加院级各种活动者。

0.2

参加班级各种活动者。

0.1

获校级以上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;优秀奖

3;2;1;0.5

获院级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

1;0.8;0.5

获班级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

0.5;0.3;0.2

小计: 分 包括文艺、科技、学生作品竞赛。以获奖证书为准。

表彰

受到省级以上表彰

政府奖3;其他奖2

受到校级表彰

党政部门奖2;其他奖1

受到班级、院级表彰

学院党政部门奖1;其他0.5

小计: 分 包括各种荣誉、道德风尚。以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为准。

注:①获奖必须提供证书。多人获奖者要注明出处,参与者为项目负责人的一半分数。②参加活动者由活动组织方提供证明材料。③为学院提供各种服务活动的累积不超过0.5分;参加活动以最高分为准,不累加。